发布时间:2023-02-21,阅读:
日本岛根大学是我校友好交流合作校。根据两校间的友好交流协议,我校将选拔在校学生赴日本岛根大学交换留学,留学期限为半年。在日期间学习使用语言为日语,留学期间所得学分在符合我校要求的情况下,予以认定。在日期间的生活费、住宿费、旅费、保险费等将由学生自理。现将有关选派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2人
二、交换期限(秋季入学)
一学期:2023年10月-2024年3月
三、选派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身心健康,性格开朗,能够独立适应海外学习生活;
3.监护人知情并支持,家庭经济条件能够满足参与交换项目所需的费用,派出前须签署《北京林业大学校际交流派出协议》;
4.日语专业:本级20、21级在读学生,学分绩达到80分以上(20级学生留学半年,如选择留学一年者将延期毕业);
5.其它专业:20级、21级本科生在读、22级硕士研究生在读,学习成绩优良。同时日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第一外语为日语(本科生或研究生);
②具有一定日语水平,达到或相当于国际日语水平三级(N3)以上;
③相当以上水平的日语学习证明
四、选拔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17:00;
2.报名材料:
①北京林业大学校际交流申请表http://international.bjfu.edu.cn/fwlx/fwlxxgxz/384449.html;
②日语水平证明材料,或日语学习证明;
③成绩单(中英文、需盖章,成绩单申请方式详见教务处通知:https://jwc.bjfu.edu.cn/jwkx/398515.html);
3.选拔形式:基本条件符合的情况下,采用综合面试形式;
4.选拔时间:2022年3月1日。
五、注意事项
1.学校未设立交换生奖学金;
2.岛根大学将努力将国际部和学生宿舍的房间分配给交换生,若房间数量紧张,交换生或需住在校外公寓;
3.学生在岛根大学上课期间,不得参加除岛根大学以外任何机构组织的项目(包括课程、旅游等);
六、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杨老师、孔老师
电话:62338095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