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21,阅读: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服务效能,推进审批流程数字化、便捷化,方便教职工办理科研类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业务,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统筹规划,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提供技术支持,自2026年4月21日起正式上线试运行“教职工科研类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审批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线上审批入口
1.登录方式

登录“数字北林”办事大厅,在搜索栏输入“教职工科研类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或直接访问以下链接:
https://ehall.bjfu.edu.cn/newservice/fe/taskCenter/matterApplication?app_id=188&platform_id=32
2.适用出访类型
适用于教职工(不含处级领导干部)使用科研项目经费开展的科研类出访。科研类出访主要包括: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科研、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
二、线上审批主要功能
流程整合了原线下多张表单,实现“一表填报、全程留痕、线上流转”。主要功能包括:
1.《北京林业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校内审批表》自动关联个人信息,统一填写团组名称、出访国家/城市、往返航线、邀请单位、出访任务及必要性等核心信息。
2.《北京林业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表》
科研项目经费支持直接选择本人名下科研项目,如需使用他人项目,可在线申请“科研项目授权”,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后关联。
根据出访国家、天数,系统自动匹配财政部《财行〔2013〕516号》《财行〔2017〕434号》等文件开支标准,支持在线填报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预算。
3.在线签署《备案表》《外事纪律承诺书》等文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进一步精简办理环节。
三、系统使用说明
1.填报流程
按页面提示依次填写团组信息、人员信息、出访任务、经费预算等内容,并上传邀请函、详细日程安排等支撑材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推送至所在单位、人事处、科技处、计划财务处等环节进行线上审批。申请人可实时查看审批进度,及时掌握办理状态。
2.填报注意事项
为确保审批效率,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填报。
出访任务:出访团组应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需提交会议背景材料,原则上要有主持会议部分内容、主旨报告、口头报告、海报张贴等公务内容。
邀请函:严格执行应邀出访规定。出访须有外方业务对口部门或相应级别人员发出邀请,邀请单位和邀请人应与出访人员的职级身份相称。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
日程安排:要讲求实效,实质性公务活动应占在外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严禁在工作时间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经费预算:须符合财政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等规定的开支标准,严格按照批准的国家数、天数和行程填报。
各审核环节将重点把关出访任务的必要性、日程安排的合理性及经费使用的合规性。请申请人认真核对,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3.审批完成后
线上审批完成后,护照、签证/签注业务仍须线下办理,请申请人携带相关签证材料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办理后续手续。
四、重要提示
1.办理周期提醒
因公出访团组手续办理受团组申报时间先后、申报材料完整度、驻华使馆签证单日受理量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请至少提前2个月完成线上审批,预留充足时间办理后续护照、签证等手续。受理时间不足的出访团组,将无法通过线上完成审批。
2.适用范围说明
本次线上审批仅限使用科研项目经费的科研类出访任务。处级领导干部、使用非科研经费出访的教职工,暂不纳入本次线上审批范围,仍按原线下流程办理。
3.技术支持与咨询
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010-62338095)或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010-62338300)联系。
我们将继续优化相关功能,不断提升因公出访审批服务效率。感谢各位老师对学校国际化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