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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团组公示【202602】

发布时间:2026-05-11,阅读:

根据中办发【2013】16号《外交部、中央外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北林校发【2025】12号《北京林业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要求,现将我校副校长张志强同志等5人拟于2026年5月31日-6月4日赴乌兹别克斯坦、蒙古执行校际访问及科技交流任务进行公示。出访人员身份信息、公务安排、经费预算和来源、行程安排、境外邀请单位等信息如表所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于2026年5月18日下午17点前送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综合楼322,联系电话:62338095。联系电子邮箱:gjc@bj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