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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科研类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审批流程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1,阅读: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服务效能,推进审批流程数字化、便捷化,方便教职工办理科研类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业务,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统筹规划,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提供技术支持,自2026年4月21日起正式上线试运行“教职工科研类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审批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线上审批入口

1.登录方式

登录数字北林办事大厅,在搜索栏输入教职工科研类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或直接访问以下链接:
https://ehall.bjfu.edu.cn/newservice/fe/taskCenter/matterApplication?app_id=188&platform_id=32

2.适用出访类型

适用于教职工(不含处级领导干部)使用科研项目经费开展科研类出访。科研类出访主要包括: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科研、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

、线上审批主要功能

流程整合了原线下多表单,实现一表填报、全程留痕、线上流转。主要功能包括:

1.《北京林业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校内审批表》自动关联个人信息,统一填写团组名称、出访国家/城市、往返航线、邀请单位、出访任务及必要性等核心信息。

2.《北京林业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表》

科研项目经费支持直接选择本人名下科研项目如需使用人项目,可在线申请科研项目授权,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后关联

根据出访国家、天数,系统自动匹配财政部《财行2013516号》《财行2017434号》等文件开支标准,支持在线填报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预算。

3.在线签署《备案表》《外事纪律承诺书》等文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进一步精简办理环节。

三、系统使用说明

1.填报流程

按页面提示依次填写团组信息、人员信息、出访任务、经费预算等内容,并上传邀请函、详细日程安排等支撑材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推送至所在单位、人事处、科技处、计划财务处等环节进行线上审批。申请人可实时查看审批进度,及时掌握办理状态

2.填报注意事项

为确保审批效率,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填报

出访任务:出访团组应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国(境)参加国际会议需提交会议背景材料,原则上要有主持会议部分内容、主旨报告、口头报告、海报张贴等公务内容

邀请函:严格执行应邀出访规定。出访须有外方业务对口部门或相应级别人员发出邀请,邀请单位和邀请人应与出访人员的职级身份相称。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

日程安排:要讲求实效,实质性公务活动占在外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严禁在工作时间安排公务无关的活动。

经费预算:须符合财政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等规定的开支标准,严格按照批准的国家数、天数和行程填报。

各审核环节将重点把关出访任务的必要性、日程安排的合理性经费使用的合规性。请申请人认真核对,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性、准确性

3.审批完成后

线上审批完成后,护照、签证/签注业务仍须线下办理,请申请人携带相关签证材料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办理后续手续。

四、重要提示

1.办理周期提醒

因公出访团组手续办理受团组申报时间先后、申报材料完整度、驻华使馆签证单日受理量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请至少提前2个月完成线上审批,预留充足时间办理后续护照、签证等手续。受理时间不足的出访团组,将无法通过线上完成审批。

2.适用范围说明

本次线上审批仅限使用科研项目经费的科研类出访任务。处级领导干部、使用非科研经费出访的教职工,暂不纳入本次线上审批范围,仍按原线下流程办理。

3.技术支持与咨询

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010-62338095)或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010-62338300)联系。

我们将继续优化相关功能不断提升因公出访审批服务效率。感谢各位老师对学校国际化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