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26,阅读:
根据京外办函[2018]125号文件,自2018年6月1日起,申请办理因公护照和因公赴港澳通行证,须提交申请人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复印件上户口专用章必须清晰,同时,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或更正的情况,须将将申请人户口簿本人页和本人变更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中,特此通知。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