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18,阅读:
各学院、处(部):
学校将于2016年1月下旬开始放寒假,为方便我校教职工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因公赴台审批及后续办理因公短期出国(境)审批、因公出国(境)证件、签证(签注)等手续,请计划于2016年3月31日前出访的各因公短期出国(境)、因公赴台团组于2016年1月9日前务必启动校内审批手续,拟申请出访团组必须先经所在单位批准列入所在单位2016年上报计划报批任务时可用邀请信复印件,具体要求请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上“因公出国(境)”或“因公赴台”栏目下的“办事须知”中的“北京林业大学因公短期出国(境)手续办理须知”或“北京林业大学因公赴台交流手续办理须知”的要求准备相应任务申报材料。上级下达因公出访批件后方可办理因公出访证件和后续签证(签注)手续,办理签证时根据各国要求提供邀请信原件等材料,详情可见“数字校园平台”下“教师信息系统”下“国际合作”系统,进入该系统后点击“个人业务”下“因公出国(境)”下的“签证手续”栏目查询有关内容,并于2016年1月9日前将所有准备齐全的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或因公赴台材料递交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办公室(行政楼322室,电话:62338095)办理相关事宜。寒假原则上只办理2016年1月9日前已受理的团组。
特此通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