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1-24,阅读:
各学院、处(部):
学校将于2015年1月中下旬开始放寒假,为方便我校教职工办理因公出国(境)、因公赴台审批及后续办理因公短期出国(境)审批、因公出国(境)证件、签证(签注)等手续,请计划于2015年3月31日前出访的各因公短期出国(境)、因公赴台团组于2014年12月15日前务必启动校内审批手续,报批任务时可用邀请信复印件,上级下达因公出访批件后方可办理因公出访证件和后续签证(签注)手续,办理签证时根据各国要求提供邀请信原件等材料,详情可见“数字校园平台”下“教师信息系统”下“国际合作”系统,进入该系统后点击“个人业务”下“因公出国(境)”下的“签证手续”栏目查询有关内容,并于2014年12月15日前将所有准备齐全的办理因公出国(境)或因公赴台材料递交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办公室(行政楼322室,电话:62338095)办理相关事宜。寒假原则上只办理2014年12月15日前已受理的团组。
特此通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