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0-29,阅读:
我校各部门、教师、职工:
近期,接上级外事主管部门通知,有多个因公出访团组,因个别申请人因私护照中已有前往国家有效签证,致使团组申请材料被使馆退回,要求外办给予解释或拒签,此类情况引起使馆对我因公护照持有人身份和因公护照体制产生质疑,造成不良影响。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保障我校因公出访团组顺利出访,请各团组在提交因公出访申请任务前确认出访人员过往签证信息。特此提醒!另根据北京市外办有关通知规定:办理因公签证的必须首先办理北京市外办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参加双跨团组的办理任务确认件),不得持因私证照执行公务。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