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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访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2-11-15,阅读:

1.团组成员在领取护照后请认真核对签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签证有效期、停留期及入境次数等信息。如有误,请立即联系我处,电话:62338095;如无误,请复印护照信息页及签证页,在出访期携带,以备不时之需。

2.如团组出发的首站是免签、落地签国家/地区或澳大利亚,请团组成员核实是否有《出国(境)证明》,离境时必须携带方可出境。

3.不得擅自变更路线,延长在外停留时间及绕道增访。

4.请团组成员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5.回国后请7日内将护照和出访总结上缴我处。